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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原]给杏林子的一封信  (三木头 发表于 2006-11-23 23:20:00)

龙祥云作品  三木头博客特约作者 联系QQ:23754237

尊敬的杏林子你好:
  你曾说过一句名言(许多男人女人都这么说):对于我所爱的人,我宁愿做朋友,而不做情人,情人只得一时,而朋友可得一世!!!听到这句话后,使我忍不住提起了手中的笔跟你诉说几句。
  对于这句话可能其本身很难说它是“对”或“错”,因为这必竟是一个人的生活方式,而且它也没违犯婚姻法和什么社会公德,所以更多的可能是“适合谁”与“不适合谁”的问题。所以在此绝无责备之意,也许你会说既然如此,那你还有必要议论一番呢?因为实在还有几个地方令我有点模糊,再说我也有说话的权力。
  你所指的“我所爱的人”是不是同时也是“爱你的人”?或者说你是不是打算只与“爱你的人”结婚?如果都不是我想你是打算一辈子唱《单身情歌》,做超现实主义的独身者了。另外你所说的“情人”是指婚前的那种“恋人”,还是属于二奶之类的“情人”,(由于这是当然社会存在的客观现象,而且还很风行,所以我不得不多问一句。)如果是的话那“情人只得一时”可能是真理了。最后你说“朋友可得一世”是不是有点绝对了?对你的话理解不透还望多多海量。
  且不说朋友是不是可以得一世,姑且先把“我所爱的人”理解同时也是“爱我的人”吧,“情人”也权当为“婚前”恋人“来理解吧,是如此的话,我会对我所爱的人说,我绝对做不到!
  其一、竟然是我所爱的人,那就得勇敢地面对自己的这份真挚的爱情。可能这份爱会有许多波折,也要勇敢地把它扛起来。而不是另辟蹊径去逃避。因为爱有缘有份不是那轻易得的,更何况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是同一个更是千年等一回也难找,再说“花开甚折直须折,莫待无花空枝”,过了这个村就会没那个店。所以我想应该去珍惜它,去面对它,而不应回避它。
  其二、真实地面对这份感情,既是对自己负责,也是对她人负责。可做以情人的而只做朋友,降低了这份情的质量和档次。对于爱你的人来说这也是很残酷的,本想得到你的热情的拥抱,而你只望他几眼。能不心碎吗?无愧于她?我觉得这是对他(她)的不负责的行为。对于自己,把梦中情人让其只做了朋友后,可能心中的那份爱只会是可望不可及,带来更多的可能会孤枕难眠。这也是在折磨自己。当然也对不起自己。
  其三、做“情人”与做“朋友”两者来说并不完全矛盾,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相处,在不同的方面或地方,是扮演多重角色的。所以我总觉得对于自己的爱人。应以平等的身份对待,也就是要互相尊重。在生活中以情人该做的一切去关心她,爱护她……对于她的人格等应以朋友的态度尊重她,甚至以同志式的关系给他提出正确的建议,指出其缺点;以更好地支持她的事业。没有“大男人主义”没有“大女权主义”,没有占有欲,有的是有她自己足够的自由空间,有的是信任,有的是体贴……
  其四,不错的情人应要进一步去升华她,如果说恋爱是浪漫主义的话,那你最应走向现实主义——结婚,让她做你的爱人,这样让她呆在你的身边的保险系数也就更大了,也就可能不会只是一时了,有可能会是一生一世。
  以上所说不妥之处,望莫怪。最后送《大话西游》中的经典爱情表白给你欣赏:“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,我没有珍惜,等我失去的时候,我才后悔莫及。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。你的剑在我的咽喉上割下去吧,不用再犹豫了!如果上天能给我再来一次的机会,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:‘我——爱——你!’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个期限,我希望是……一万年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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